咸阳师范学院工会前身始于1978年的“咸阳师范专科学校工会”,是全省地方类高校中较早建立工会的学校之一,迄今已四十八年历史。2001年5月,咸阳师范专科学校与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两校合并,成立咸阳师范学院,2002年5月咸阳师范学院工会组建成立。2003年6月19日至21日,咸阳师范学院第一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自成立以来,咸阳师范学院工会始终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始终是教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始终是高等教育事业和学校发展的重要支柱,始终把维护教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目前下设文学与传播学院等21个二级分会及女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现有工会会员1200余人。

近年来,校工会在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领导下,在学校行政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和提升工会工作的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工会维护、教育、参与、建设四项职能,坚持以教职工为本的工作理念,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在教职工思想政治引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推进文明校园建设、提升教职工队伍素质、开展教书育人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06年被评为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会组织”;2009年工会财务审计工作获高校财务审计工作“二等奖”;2010年12月被省教育工会评为“陕西教育系统工会工作‘创先争优’先进单位”;2012年4月荣获陕西省教育系统“模范职工之家称号”;2014年被省教育工会授予“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2015年获得陕西省教育工会“高校教职工羽毛球赛三等奖”;2016年获得陕西省教育工会庆祝国际劳动妇女节高校女教职工运动会一等奖。2018年、2019年分别荣获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优秀调研单位”。2020年度荣获学校考核“先进单位”;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荣获陕西省高校农产品“双百工程”农产品创意设计大赛“优秀组织单位”;2022年被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评为“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四星级校务公开教代会单位”;2023年获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羽毛球比赛三等奖。2024年获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互助保障杯”职工乒乓球比赛优秀奖;2024年获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直属基层工会2023年度经审工作考核二等奖。2025年获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互助保障杯”职工羽毛球比赛优秀奖。

(2026年3月更新)


咸阳师范学院第五届工会委员会

主   席: 朱立选

委   员: 童   潇    张    辉    周永军     黄四平    赵   静

             蒲创国    韩申山    李    玲     王   黎    霍  

             贾小飞     公    伟    崔海荣      龚晓青    杜满良

             严          张小为     倪列娟     龚彦忠    欧阳宏基

     张光晗     王建利

办公室主任:王  恒


咸阳师范学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主  任:张金龙

委  员:刘耀利  王  恒


咸阳师范学院工会女工委员会

主    任:王建利

副 主任:王   黎  李   琳

委    员:陈   蕊  蒋荆子  杨  娜  杨  华



校工会(妇女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校工会工作职责

校工会是校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职工利益的代表,是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和检查校“双代会”决议和提案处理的执行情况;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2. 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中央、上级工会组织和学校党政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3.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充分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学校党政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代表并维护教职工的利益,及时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合理意见和要求,争取为教职工多办实事。

4.负责制定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工作总结。指导和检查各工会分会工作。做好工会组织建设,做好专兼职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研究工会理论和政策,进行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

5.团结广大教职员工,组织开展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做好青年教师工作,发挥好青年教师工作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办好教职工节日福利,关心职工生活,帮扶困难教职工。

6.广泛开展教职工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活跃教工文化生活,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广大教职工全面发展。

7.发挥工会宣传阵地作用,提高网络宣传的效能,加强工会信息交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8.做好工会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经费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校工会固定资产的台帐建立及各种设备用品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并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9.负责会员会籍管理工作,做好会员关系的接转及会费收缴工作。

10.参与调解教职工的纠纷,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 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配合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11.负责学校评优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妇女委员会工作职责

妇女委员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妇女联合会在高校的基层组织,是学校联系女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接受校党委和上级妇联组织的双重领导。其工作职责是: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校党委、上级妇女组织的工作部署,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2.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引导女性师生坚定政治信仰,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团结动员女性师生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创新实践,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4.代表和维护女性师生合法权益,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了解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女性师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女性师生群众参与有关女性师生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

5.教育引导女性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发挥女性师生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组织评选表彰工作,大力宣传优秀女性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开展家庭文明创建,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

6.开展有益于女性师生身心健康的文体、联谊、咨询等活动,做好特殊困难帮扶工作。

7.制定妇女工作条例和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基层单位妇女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组织召开校妇女委员会全体执行委员会议、妇女干部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加强妇女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妇女组织活力。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校工会(妇女委员会)内设科室工作职责

校工会(妇女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校工会(妇女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通知等文件的起草、审核与发送工作。做好校工会(妇女委员会)公文、资料(图片、音像)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2.负责校工会(妇女委员会)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与安排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等工作。

3.负责做好校内外单位、人员的联系和接待工作,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有关事宜。

4.负责教职工文体活动、教职工疗休养工作计划、安排的拟定与实施工作。

5.负责教职工节日福利品的发放工作。

6.负责校工会(妇女委员会)固定资产调配、使用和管理工作。

7.负责管理校工会(妇女委员会)的印章、介绍信及办公用品的购买与发放。

8.负责校工会(妇女委员会)办公室、教职工活动中心的消防与安全工作。

9.负责校工会(妇女委员会)工作人员考勤、考核等工作。

  10.负责校工会(妇女委员会)各种报表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11.负责校工会(妇女委员会)年度报刊、杂志的订阅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