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校工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系分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5月14日起在院排球场
四、参赛单位:各分会
五、参赛办法:
原则上以各分会为单位报名参赛,队员必须是工会会员。分会人数均在25人以下的可联合组队,每队可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队员人数不得超过12人,男、女不限,但比赛时场上必须有一名女队员。体育系一个队,直接参加第三阶段的比赛,但不影响其他各队积分和名次。
各分会务必于5月10日前将报名单电子版及打印版交于工会办公室,并于5月11日下午16:30在体育系进行抽签。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
2、竞赛分三阶段进行比赛,第一阶段分A、B、C、D四组进行分组循环,每组前两名进第二阶段,第二阶段分E、F两组进行循环比赛,A、C组的前两名组成E组,B、D组的前两名组成F组;第三阶段采用循环制,各组前两名决出1——4名(上阶段成绩带入下一阶段),各组第三名决出5——6名,体育系代表队与前四名分别进行一场比赛。
3、计分办法: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各队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体育系除外)。
若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以下办法决定,即:
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 Z值高者名次列前,
若Z值相等则看C值
A(总胜局数)/B(总负局数)=C值 C值高者名次列前。
七、奖励办法:
比赛奖励前6名,体育系若全胜可获同名次奖,若负一场则无名次。
八、其他:
1、比赛时间从5月14日起每天下午5:50开始。(周六、周日除外)迟到15分钟以弃权论。
2、裁判员、工作人员由体育系分会聘请。
3、比赛遇雨天顺延。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