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巩固“创先争优”成果,推动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迎接省教育工会“建家”工作检查验收,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进行建家工作检查和申报省教育工会模范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小家的通知》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就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自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搞好“建家”自查工作的自觉性
要通过学习有关文件和认真思考,不断提高工会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的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深入开展创建模范教职工之家活动,搞好“建家”自查工作,顺利通过省教育工会检查验收,是我校工会和教职工多年的愿望和奋斗目标,是认真落实全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的决定》和我校二届三次“双代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提高我校及工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教职工自豪感和自信心,促进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作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二、“建家”自查的主要内容和模范教职工之家的条件
1. 不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基层工会(包括分工会)组织机构和各项制度健全,按期换届。依法进行了社团法人登记;经审、女工组织健全。在编教职工入会率达到98?以上,其他用工形式的职工入会率达到50?以上;坚持开展建设职工“小家”活动,所属分工会“小家”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定期评审和验收的合格“职工小家”达85?以上;能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校(院、系)教职工对本级工会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工会经费的收缴、使用符合《工会法》的规定和上级工会的要求,工会有独立的银行账户。
2. 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教代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按期召开;学校二级教代会召开率达90?以上;教代会四项职权落实。校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和各项制度健全,工作落实,作用发挥好。建立健全了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开展工作有成效。
3. 认真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能够积极参与研究讨论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认真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或参加了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构,并积极发挥了工会的作用;积极开展有关调查研究,连续三年以上报送工运理论研究论文;有信访接待制度,信访事件处理及时。坚持开展送温暖活动,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及时帮助解决困难教职工的生活困难;积极开展为教职工办好事、实事活动,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
4. 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开展以师德建设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不断使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得到提高。“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的活动普遍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有“三育人”及职业道德建设制度和组织机构,经常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讲课比赛、课件比赛、教学能手、技术比武、劳动竞赛、创造发明等)活动,定期开展师德模范、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等先进模范人物评选活动,典型示范作用发挥的好;建立了青年教师工作委员会,开展了适合青年教职工特点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建立健全女工委工作章程和制度,针对女职工特点开展各种教育与维权活动。
5. 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会有自己的宣传、信息手段与渠道,并能协助校党政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协助学校开展校园文化、校园精神创建、培育活动,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职工文体活动,工会领导的各种文化、体育协会活动正常,有良好的教职工活动场所和设施,受广大教职工群众欢迎。工会在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中作用发挥明显。
6. 模范教职工小家的条件。分工会能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积极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工会自身建设、职工民主管理、“三育人”等各项工作(参照上述模范教职工之家条件)制度健全并得到落实;教职工问题等项活动的开展做到制度化、经常化;所在院(系、处)环境整洁,责任落实,工作有序,教职工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学,形成了良好的建“小家”氛围。
三、“建家”工作自查的方式
根据省教育工会的要求,我校“建家”工作情况检查以校工会自己组织检查为主。对自查合格,申请省教育工会模范教职工之家的单位,省教育工会组织检查验收。
四、“建家”自查工作的步骤
我校“建家”自查工作拟分4个阶段。
1. 第一阶段(3月14日—4月10日):宣传及学习。组织工会干部和教职工学习全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的决定》、《关于进行建家工作检查和申报省教育工会模范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小家的通知》和我校二届三次“双代会”精神,宣传创建模范教职工之家的意义及模范教职工之家的条件等。
2. 第二阶段(4月11日—6月19日):初查及整改。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模范教职工之家的条件,逐条逐项进行初步自查,对于尚未达到要求的,抓紧时间进行整改,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工会自身建设方面。工会组织建设方面,努力扩大其他用工形式的职工加入工会,其入会率要达到50?以上(5月15日以前完成);坚持开展建设“职工小家”活动,各分会“小家”建设工作扎实,定期评审和验收的合格“职工小家”达85?以上。校工会5月30日以前完成16个合格“职工小家”的评审验收工作,各分会6月10日以前向校工会报送建设“职工小家”活动材料。
(2)民主管理方面。加强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二级教代会召开率达90?以上(各分会5月31日以前报送近三年来本单位二级教代会有关材料);建立健全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开展工作有成效,5月31日前完成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有关材料。
(3)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建立健全工会信访接待制度,信访事件处理及时。5月31日前完成工会信访接待制度及相关材料。
(4)师德建设方面。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的活动;健全“三育人”及职业道德建设制度和组织机构;建立青年教师工委,开展适合青年教职工特点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5月15日前完成青工委开展活动的有关材料。
(5)教职工活动场所方面。有良好的教职工活动场所和设施,受广大教职工群众欢迎。6月10日前完成教职工活动场地的规划、改造及建设工作。
第三阶段(6月20日—7月1日):自查及总结。对照模范职工之家条件,进行自检自查,形成自查工作总结。
第四阶段:(7月2日—8月31日):“评家”及申请验收。开展会员群众“评家”、“验家”工作;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扩大会(吸收不少于委员人数的会员代表参加),就校工会是否具备模范教职工之家条件,是否同意向省教育工会申请验收模范教职工之家等事项听取委员和会员的意见,经与会的多数人员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后,向上级工会提出申请验收的报告,并写出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情况自查报告;经校党委同意并提出推荐意见后,同其它申报材料一并报省教育工会;积极准备,迎接省教育工会模范教职工之家检查验收。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自查工作,申报评选模范教职工之家,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抓实干,讲求实效;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时,要切实把“评家”、“验家”的过程,作为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推动基层工会工作上新台阶、上水平的重要举措;要“走出去,请进来”虚心学习兄弟院校“建家”的好经验;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校工会及分会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新鲜经验,发现和培育新的典型,不断拓展“建家”活动的领域,为“建家”活动的开展注入新的活力,努力把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提高到新的水,为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工会
201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