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各分会:
根据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开展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选树活动的通知》(陕教科文卫体工发【2022】30号)精神,现将我校评选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模范职工小家”基本条件
1.“模范职工小家”申报主体为工会各二级分会;
2.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工作充满活力;
3.依法选举分会主席,教职工入会率不低于90%;
4.民主管理好,依法实行院务公开、会务公开;
5.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好,组织教职工开展教学竞赛,团结带领教职工建功立业;
6.“职工小家”阵地建设好,能够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模范地执行工会各项制度,高标准完成工会各项任务;
2.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带头落实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校(院)务公开,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3.热爱工会工作,热忱服务教职工,推动巩固完善工会阵地,搭建服务教职工活动载体,为教职工解难题办实事,在工会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受到教职工广泛信赖;
4.敬业奉献,艰苦奋斗,善于学习钻研,团结带领教职工创新创效、建功立业,推动培育高素质教职工队伍;
5.勤政务实,敢于担当,带头落实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校(院))务公开、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等制度,培育壮大工会积极分子和志愿者队伍;
6.作风民主,清正廉洁,密切联系教职工,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7.在工会专、兼职岗位上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积极为党的工运事业做贡献;
2.理想信念坚定,团结友爱,艰苦奋斗,勤于学习,勇于创新,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受到教职工广泛认可;
3.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活动,主动担当,甘于奉献,热忱服务职工群众,努力为教职工解难题办实事,高标准完成工会工作任务,受到教职工广泛信赖;
4.认真落实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校(院)务公开、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等制度;
5.严于律已,清正廉洁,任劳任怨,主动倾听教职工呼声,反映教职工诉求,密切联系教职工, 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四)优秀工会之友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模范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高度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或党政负责人;
2.遵守《工会法》等劳动法律法规,高度重视支持本单位工会工作,积极主动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的领导,从制度上、政策上和行动上把更多的资源手段赋予工会组织,为工会维护教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权益创造良好条件;
3.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重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推动提高教职工素质,保护和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教职工;
4.勤政务实,敢于担当,主动倾听教职工呼声,积极解决教职工困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完善学校、工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作风民主,善于团结,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密切联系教职工, 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二、评选程序
1.申报。请各分会按条件积极申报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各类评选,每个分会最多只能申报一个(人)。申报初步结果各分会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征求本分会会员意见。
2.审查。校工会对申报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后,报校评优委员会评审。
3.公示。校评优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4.上报。党委研究并上报。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分会要高度重视评选申报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政领导和教职工意见,坚持把评选表彰过程变为推进工会工作和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过程,注重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
2.坚持标准,从严申报。各分会要坚持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各分会申报模范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必须经所在分会会员大会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率达不到90%的不能申报。
3.认真填写,及时上报。各分会按要求填写申报登记表。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申报表(一式三份,正反打印)于9月20日18时前将申报登记表纸质版报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2442747@qq.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表中征求会员群众意见方式与结果、本单位公示时间与结果、本单位党组织意见栏二级分会填写并盖二级党委公章;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栏不填写意见不盖章;所在单位工会意见栏签字不盖章。
联系人:王建利 联系电话: 029-33720607
附件:
1.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
2.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登记表
3.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登记表
4.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之友”申报登记表
咸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