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4   点击数:

工会各分会:

根据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开展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选树活动的通知》(陕教科文卫体工发【202230号)精神,现将我校评选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模范职工小家”基本条件

1.“模范职工小家”申报主体为工会各二级分会;

2.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工作充满活力;

3.依法选举分会主席,教职工入会率不低于90%;

4.民主管理好,依法实行院务公开、会务公开;

5.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好,组织教职工开展教学竞赛,团结带领教职工建功立业;

6.“职工小家”阵地建设好,能够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模范地执行工会各项制度,高标准完成工会各项任务;

2.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带头落实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校(院)务公开,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3.热爱工会工作,热忱服务教职工,推动巩固完善工会阵地,搭建服务教职工活动载体,为教职工解难题办实事,在工会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受到教职工广泛信赖;

4.敬业奉献,艰苦奋斗,善于学习钻研,团结带领教职工创新创效、建功立业,推动培育高素质教职工队伍;

5.勤政务实,敢于担当,带头落实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校(院))务公开、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等制度,培育壮大工会积极分子和志愿者队伍;

6.作风民主,清正廉洁,密切联系教职工,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7.在工会专、兼职岗位上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积极为党的工运事业做贡献;

2.理想信念坚定,团结友爱,艰苦奋斗,勤于学习,勇于创新,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受到教职工广泛认可;

3.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活动,主动担当,甘于奉献,热忱服务职工群众,努力为教职工解难题办实事,高标准完成工会工作任务,受到教职工广泛信赖;

4.认真落实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校(院)务公开、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等制度;

5.严于律已,清正廉洁,任劳任怨,主动倾听教职工呼声,反映教职工诉求,密切联系教职工, 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四)优秀工会之友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模范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高度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或党政负责人;

2.遵守《工会法》等劳动法律法规,高度重视支持本单位工会工作,积极主动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的领导,从制度上、政策上和行动上把更多的资源手段赋予工会组织,为工会维护教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权益创造良好条件;

3.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重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推动提高教职工素质,保护和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教职工;

4.勤政务实,敢于担当,主动倾听教职工呼声,积极解决教职工困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完善学校、工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作风民主,善于团结,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密切联系教职工, 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二、评选程序

1.申报。请各分会按条件积极申报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各类评选,每个分会最多只能申报一个(人)。申报初步结果各分会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征求本分会会员意见。

2.审查。校工会对申报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后,报校评优委员会评审。

3.公示。校评优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4.上报。党委研究并上报。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分会要高度重视评选申报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政领导和教职工意见,坚持把评选表彰过程变为推进工会工作和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过程,注重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

2.坚持标准,从严申报。各分会要坚持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各分会申报模范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必须经所在分会会员大会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率达不到90%的不能申报。

3.认真填写,及时上报。各分会按要求填写申报登记表。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申报表一式三份,正反打印)92018时前将申报登记表纸质版报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2442747@qq.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表中征求会员群众意见方式与结果本单位公示时间与结果本单位党组织意见栏二级分会填写并盖二级党委公章;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栏不填写意见不盖章;所在单位工会意见栏签字不盖章。

联系人:王建利                 联系电话: 029-33720607

附件:

1.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

2.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登记表

3.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登记表

4.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之友”申报登记表

咸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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