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2年11月7日学校评优委员会评审,现将有关评优初步结果公示如下:
一、根据《关于评选2022年度陕西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审计项目的通知》及《关于推荐2022年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精神,经评审:
1.拟推荐咸阳师范学院审计处、审计处郭艳同志参加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联评;
2.拟推荐音乐学院党委“音有我在”14号雷锋公寓参加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联评。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11月9日。
二、根据《关于评选2022年度厅属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经评审,拟推荐咸阳师范学院参加厅属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先进集体联评。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
以上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评优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王建利 联系电话:33720607
学校评优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