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2年11月21日学校评优委员会评审,现将有关评优初步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评审,拟推荐咸阳师范学院财务处、财务处刘耀利同志分别参加全省部门预算决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联评。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评优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王建利 联系电话:33720607
学校评优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