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选拔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火炬手的通知》精神,经过研究讨论,拟确定于艳同志作为我校火炬手候选人报省教育厅参加综合评审。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6月11日至6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工会反映。
联系电话:029-33720426 联系人:赵星
附:于艳同志基本情况
校工会
2021年6月11日
附件:
于艳同志基本情况
于艳,女,汉族,1976年4月生,中共党员,教授,硕士,校体育学院教师,从事体育教育专业健美操和艺术体操课程教学工作,2011年获得陕西省普通高校体育教师技能大赛本科院校组一等奖。教学之余致力于社会体育工作,担任咸阳市艺术体操队总教练,多次担任咸阳市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大赛裁判长工作和咸阳市广场舞裁判长工作;多次代表咸阳市参加陕西省社体指导员交流展示大赛分别获得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1项;2018获得“陕西省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2021年担任“我要上全运”咸阳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工间操比赛裁判长,并获得“优秀裁判员”称号。2020年疫情期间,积极参加北京等地线上马拉松12次并获得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