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近年来,我校教职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弘扬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弘扬我校教职工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笃学的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校工会决定在我校全体教职工中组织开展“最美教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奉献祖国的引路人”。通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展现我校教职工潜心育人、默默奉献的高尚品格和精神风貌,激励广大教职工努力做“四有”好教师,人人争当“最美教工”,营造全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追赶超越的积极氛围,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又好又快做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此次评选面向全校所有教职工,全校共评选产生10名咸阳师范学院“最美教工”。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评选办法
1.推荐(11月20日—11月30日):以分会为单位组织初评,各分会在初评的基础上最终推选1名“最美教工”候选人报送校工会。各分会于11月30日前将“最美教工”候选人单行材料及推荐表(见附件)报送至校工会。推荐材料要事迹真实感人,内容详实,突出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精神,文字材料不少于1500字。
2.评选(12月1日—12月10日):校工会将组织评审组对各单位候选人进行联评,最终从各分会推荐的“最美教工”候选人中评出校级“最美教工”10名。
3.公示(12月5日—12月10日):评审组对评出的10名“最美教工”在校工会网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热爱学校,爱岗敬业,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扎实学识、开阔视野、创新精神,教学能力强,教学水平高,教育教学效果好。
4.以生为本,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爱校如家,爱生如子,深受学生喜爱,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5.在本职岗位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成绩显著,特别是在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中表现突出的。
四、表彰奖励
经公示无异议的“最美教工”,工会将在今年年底予以表彰奖励并颁发咸阳师范学院“最美教工”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1.“最美教工”评选活动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优秀职工队伍,促进教育教学的有力抓手,是宣传优秀教师高尚品质、在全校营造尊师重教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认真推荐、优中选优。
2.此次活动时间紧、组织难度大,评选中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兼顾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各方面教职工,重点推荐师生公认、有一定影响的师德先进典型和在一线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教职工,尤其要向一线教学单位教师倾斜。
3.请各分会按时将“最美教工”候选人单行材料及推荐表送至校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3720607。
咸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