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为女教职工办理特殊疾病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5   点击数:


各分会: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实施“关爱女教职工健康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保护女职工健康,关心爱护女教职工,经学校同意,校工会决定,继续为全校女教职工办理特殊疾病保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险内容

女教职工特殊疾病保险包括以下8类:①原发性子宫颈癌; ②原发性输卵管恶性肿瘤; ③原发性子宫内膜癌; ④绒毛膜癌; ⑤原发性乳腺癌; ⑥原发性外阴癌、阴道癌; ⑦原发性子宫肉瘤;⑧原发性卵巢癌。

二、保险费

保费36元/人,保期2年。

三、参保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在岗在编女教职工,采取个人自愿原则。

四、具体保险条件、赔付办法详见校工会网页《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分会要大力宣传,让每一位女教职工感受到学校的关爱,全面了解“女教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的意义和内容,确保“关爱女教职工健康活动”落到实处。

2、精心组织,认真统计。各分会要认真组织女教职工填写《咸阳师范学院参加女教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名单》(在校工会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填表信息要详实,不得弄虚作假,并于2月28日前将名单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809242655 @qq.com、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校工会。

联系人:朱靖花,联系电话:33720607。

附件(资料下载中心):《咸阳师范学院参加女教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名单》

校 工 会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