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分会、各单位:
为了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加强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给广大教职工搭建一个展示创意、用镜头书写校园、家庭、社会生活的平台。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教职工奋发图强,立足岗位,凝聚力量,自觉做“中国梦”的实践者、承载者和主力军。校工会、党委宣传部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摄影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中国梦·劳动美
二、主办:校工会校党委宣传部
承办:机关二分会
三、参赛对象:全校教职工
四、作品内容:
(一)通过观察校园生活,发现身边的美。着重反映美丽校园、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瞬间、学校改革发展的巨大变化,通过单幅、组照、摄影故事等影像形式诠释和演绎教职工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精神风貌。
(二)通过人文纪实摄影作品,展示祖国的美。从社会生活、自然风光、民俗风情、人文景观等不同角度展示新时代社会风貌及祖国的大好河山。
(三)通过聚焦、宣传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模范精神。从校园身边先进人物、社会模范人物等方面反映社会正能量,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动美,推动崇尚劳动,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蔚然成风。
五、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创作时间不限,鼓励参赛作品为大赛期间新创的摄影作品。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二)参赛作品为手机、相机拍摄的电子照片,单幅不少于1M,JPG格式,彩色、黑白不限,组照(不超过8张)、单幅均可(数量不限)。参赛作品风格不限,入围作品须提供原始电子版。允许适当对作品裁剪,对比度、亮度、饱和度等适当调整,但不违背客观真实属性。
(三)参赛作品文件名称为“标题-拍摄时间-地点-设备-姓名-电话”。投多幅参赛作品的请自建文件夹压缩包,文件夹名称和单幅格式一致。
(四)参赛者对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由此导致的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等相关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参赛投稿者自行承担。对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拥有结集出版、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等相关权利。
(五)本次比赛活动不收取参赛费、不退稿,请参赛者自行保留原始作品。大赛组委会拥有活动最终解释权。
(六)大赛组委会
主任:杜小成李养民
成员:赵雪莲杜育红刘向东张小为
六、投稿方式:
通过组委会指定邮箱进行电子投稿,邮件标题须标明“中国梦·劳动美”教职工摄影大赛征稿”字样。
联系人:杜育红
邮箱:15891650808@163.com
电话:33720675
七、评奖办法:
本次大赛评审分为专家组评委评审打分和网上投票两部分,计算总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八、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及优秀奖,按参赛数的70%进行奖励。其中,一等奖奖励10%,二等奖奖励20%,三等奖奖励30%,纪念奖奖励40%。
九、时间安排:
(一)投稿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10月22日
(二)评审时间:2016年10月23日至2016年10月29日
(三)评审结果公布时间:2016年10月29日至2016年11月8日
(四)作品展出时间:2016年10月29日
校工会党委宣传部
2016年6月12日
附件:“中国梦·劳动美”教职工摄影大赛评分标准
一、主题内涵(40分)
评分依据:
1、主题明显且紧扣比赛的主题,准确表达主题内容、寓意。(40—30分)
2、主题较为明显,与比赛主题联系较紧密,能引起欣赏者一定共鸣。(30—20分)
3、主题不明显,与比赛主题相差较远。(20—10分)
4、主题涣散、不集中。(10分以下)
二、创意构图(30分)
评分依据:
1、构图较完美。整个作品看起来均衡、稳定、有规律。有明显的视觉美。(30—25分)
2、构图和谐。轮廓清晰,主体突出,线条分明。(25—20分)
3、构图杂乱、头重脚轻、主题过多。整个作品给人以混乱的感觉。(20—10分)
4、基本没有构图规划。作品布局杂乱,主体模糊,没有视觉焦点。(10分以下)
三、视觉效果(30分)
(一)色彩饱和度(15分)
1、色彩鲜艳、饱和、丰满,层次分明,有较强的感染力。十分妥当的契合创作者所要表达的主题、内涵。(15—12分)
2、色彩多样,较能表达作者创作意图。其中不乏搭配不合理之处。(12—8分)
3、色彩单调,基本没有运用什么色彩搭配技巧。整个画面不能给人以视觉上的享受。(8—4分)
4、没有色彩方面的技巧运用,光线昏暗,照明效果较差,照片灰暗,缺乏亮度。(4分以下)
(二)对焦、曝光(15分)
1、对焦清晰,曝光正确。主题突出,细节明了。(15—12分)
2、对焦比较清晰,曝光良好。主题相对突出。(12—8分)
3、对焦效果较差,曝光不准。整个作品呈现“散焦”。(8分以下)
本评比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大赛组委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