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晨跑锻炼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1   点击数:

各工会分会:    

    为了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丰富职工文体生活,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根据校工会2011年工作计划,决定举行2011年教职工春季晨跑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晨跑路线:学校9号和15号学生公寓夹道路东头学校小北门——饮食街——建文巷(三处街道)——迎宾大道西侧人行道——李家寨南村口。
三、时间:2011年3月31日到4月29日,共计21天,节假日除外,雨天顺延,每天早6:30—7:30。
四、奖励办法
1、个人奖:晨跑活动设一、二、三、等奖, 19天及以上者获一等奖,14—18天者获二等奖,9—13天者三等奖,8天以内不予奖励。
2、团体奖:本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5名,取个人一等奖获奖率前5名的分会;获奖情况在学校网或校报进行通报表彰。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 注意安全。要确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晨跑中要量力而行,注意来往车辆;晨跑者要沿着大道西侧人行道,不要越过大道。
2. 参加晨跑的教职工请于3月31日到4月2日早6:30—7:30持身份证在李家寨南村口折点领新考勤卡;每人一卡,遗失或损毁不予补发;4月30日前由各分会回收统计考勤卡。
3.晨跑者每天应持身份证和考勤卡在6:30—7:30到李家寨南村口折点盖章。
4.为了达到锻炼身体的目的,杜绝以车代步、冒名顶替或委托他人盖章等不文明行为,一经发现违规,取消参加活动资格。



                              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工会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