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工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1   点击数:
各工会分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青年工作委员实际情况,经工会研究决定,拟对工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请各工会分会接通知后,在总支的领导下,推荐一名青年教工作为候选人,并于65日前报院工会。推荐条件是:

1、年龄在40岁以下(196711日后出生)

2、职称为讲师以上(教学系部为一线青年教师)

3、热爱工会工作,正派热情,有群众基础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中国教育工会咸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