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先进会计工作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财办〔2023〕31号)精神,经财务处申报,学校评优委员会评审,拟推荐咸阳师范学院为全省先进会计工作集体参加全省联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7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校评优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反映。
联系人:王建利
联系电话:33720607
校评优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