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工会各分会:
2023年,在校党委和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的领导下,全校各基层分会和广大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进取,勇担责任,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工会工作和工运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5个;
2.优秀工会工作者10名;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0名。
近三年来已被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表彰的“模范职工小家”分会、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基本条件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主体为工会各二级分会;
2.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好党联系教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
3.分会组织规范健全,分会机构分工明确,建立分会委员会,按时换届,依法选举分会主席;分会会费开支合理;
4.有效完善和落实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定期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按时换届,加强二级教代会建设,全面保障和实现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5.积极配合党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教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建功新时代;
6.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和生活,倾听教职工呼声,反映教职工合理诉求,竭诚为教职工服务,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7.“职工小家”阵地建设好,能够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努力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具有较高政治站位,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俭节约,维护社会公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热爱工会工作,积极钻研,工作勤奋,开拓创新,勇于担当,成绩突出;
3.热心服务教职工,密切联系教职工,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真心实意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组织管理能力强,完成工会工作成绩显著;
4.清正廉洁,乐于奉献,作风民主,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受到教职工群众广泛拥护;
5.在工会专(兼)职岗位上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爱岗敬业,勤俭节约,维护社会公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2.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3.积极参与民主管理,积极为工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4.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程序
1.申报。各分会按条件积极申报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各类评选,每个分会最多只能申报一个(人)。申报初步结果各分会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征求本分会会员意见。
2.评审。校工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公示。校工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4.结果确定。公示结束后,报相关会议研究通过,正式确定表彰名单。
四、表彰奖励
对于评选出的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将颁发奖牌予以表彰,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分会要精心组织,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坚持把评选表彰过程变为推进工会工作和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过程,注重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
2.严格标准。各分会要坚持标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指标进行推荐,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按时上报。各分会按要求填写申报推荐表。各类申报表及推荐报告于11月24日18时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反打印)报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2007660@qq.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 恒
联系电话: 029-33720607
附件:
1.咸阳师范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推荐表
2.咸阳师范学院“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推荐表
咸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