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陕西省教育系统外事(港澳台)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拟对2023年度陕西教育系统外事(港澳台)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推荐,校评优委员会评议,拟推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为先进单位,龚晨曦为先进个人,参加全省联评。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校评优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反映。
联系人:王 恒
联系电话:029-33720607
校评优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