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31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5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工会各分会:

根据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开展2025年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精神,校工会决定,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对象

(一)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含新录取及在校生)

1.参加2025年统一招生高考,被国家统招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不包括自费、出国留学生)。

2.参加2025年统一招生中考,被国家统招范围内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录取并入学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3.困难职工家庭中就读于普通本专科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未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新录取学生)

2025年通过国家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或高等职业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不含自费生、出国留学生)。

(三)不予资助的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纳入本年度金秋助学资助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

2.拥有高档汽车,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留学的。

3.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

1)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家庭。

2)在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3)无法提供大额资金合理去向,家庭存款金额超过十万元(除意外赔偿,死亡抚恤金等收入)。

4)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

4.因打架斗殴、交通肇事、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5.已退休职工不能申请。

6.其他经核实不符合困难职工帮扶条件的情形。

二、活动时间

8月开始,910日结束。

三、申请程序

(一)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

申报对象必须符合全国或省级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先建档再申报。困难助学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经职工本人提出申请,提交附件1 及其说明中的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工会初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分会出具详细报告(须包含职工家庭近半年困难情况,家庭成员情况,收支、资产等情况及公示结果),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二)未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申请

1.申报对象:参加2025年统一招生高考,被国家统招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其家庭实际生活较困难且未纳入国家级、省级困难职工档案管理体系(不含自费生、出国留学生及军校生)。

2.职工申请:由职工本人填写《2025年度省教科文卫体工会“金秋助学”对象申报表》(附件3

3.佐证材料

职工及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高考准考证复印件

高考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户口簿复印件(体现家庭成员关系)

近半年家庭成员月收入证明

致困支出佐证材料:因病、因残、因意外等致困支出的佐证材料。如因病致困,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近半年医药费单据(包含医保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以外的自费部分);因残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因学费用(子女上学产生的费用)按照近期个人承担的学费、住宿费等扣除政府或社会资助后的实际支出凭证;其他原因致困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

3.分会初审。各分会对职工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分会出具困难职工的情况报告,与职工申请、佐证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校工会。困难职工的情况报告(须包含职工家庭近半年困难情况,家庭成员情况,收支、资产等情况及公示结果),确保真实详实,事实清楚。

4.会议研究:校工会召开会议研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四、活动要求

1.各分会要认真开展助学对象调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困难职工家庭困难情况。

2.申报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请于820日下午18:00前报校工会。

联系人:王恒

联系电话:029-33720607

电子邮箱:172007660@qq.com


附件:

1.2025年陕西工会“金秋助学”对象申报表

2.2021-2024年度全省“精准助学”对象复核表

3.2025年度省教科文卫体工会“金秋助学”对象申报表






         校 工 会

                                          2025731







附件1

2025年陕西工会“金秋助学”对象申报表

上报单位: 日期:

职工

单位名称


档案户主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月均收入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帮扶子女

姓 名


性别


所考

学校


家庭

主要成员

姓 名

关系

年龄

单位(学校)













致困原因

(至多勾选3项)

□本人大病   □供养亲属大病

□意外灾害   □残

□下岗失业   □收入低

□自然灾害   □重大事故

□子女上学   □其 他





申请人签名:

单位工会意见

签字 (盖章):

产业工会意见

签字 (盖章):











说明:

1.个人申报资料须附:

新生需提交:(1)金秋助学申报表;(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4)高考准考证复印件;(5)高考录取通知书复印件;(6)户口簿复印件;(7)学费及住宿费等票据;(8)公示照片。

往届生需提交:(1)金秋助学申报表(22021-2024年度全省“精准助学”对象复核表;(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复印件;(4)户口簿复印件;(5)学籍证明;(6)近期学费及住宿费等票据;(7)公示照片。

2.工会意见栏须填写“经审核,符合精准助学条件,同意上报”字样,同时须经工会主席或常务主席签字。




附件2

2021-2024年度全省“精准助学”对象复核表

上 报

单 位


所属市产


学生信息

性别

学校名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学生家长信息

性别

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资助对象毕业后就业单位


单位

工会

审核

意见


单位工会主席审核签字


各市

产业

工会

审核

意见


各市产业工会主席审核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要求:

1.此表须附“精准助学”对象的学年学习成绩单、学校学生处出具的表现证明;上报的复印件须加盖上报单位红色公章。

2.对出现家庭脱贫、违法、退学、两门课程不及格或学校表现差,拒不提供学习成绩单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表现证明者,工会将不再提供助学帮扶。

3.按照省总领导要求,单位工会审核意见栏、各市产业工会审核意见栏必须填写“经复核合格,可以继续予以帮扶”字样;单位工会主席审核签字栏、各市产业工会主席审核签字栏不得空缺




附件3

2025年度省教科文卫体工会“金秋助学”对象申报表

上报单位: 日期:

职工

单位名称


档案户主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月均收入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帮扶子女

姓 名


性别


所考

学校


家庭

主要成员

姓 名

关系

年龄

单位(学校)

























致困类别

(至多勾选3项)

□本人大病   □供养亲属大病

□意外灾害   □残

□下岗失业   □收入低

□自然灾害   □重大事故

□子女上学   □其 他




申请人签名:

所在单位工会意见

签字 (盖章):

上级工会意见

签字 (盖章):

省级产业工会意见

(盖章):











说明:

1.个人申报资料须附:(1)金秋助学申报表;(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学生身份证复印件;(4)高考准考证复印件;(5)高考录取通知书复印件;(6)户口簿复印件或能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7)公示照片;(8)近期学费和住宿费等票据及其他因病,因残、因意外等致困的相关佐证材料。

2.所在单位工会意见栏须填写“经审核,符合助学条件,同意上报”字样,同时须经工会主席或常务主席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