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工会各分会:
为深入落实全总关于做好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的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拓展帮扶成效,保障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根据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开展2026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精神,校工会决定,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含新录取及在校生)
1.全国级、省级在档困难职工家庭中2026年通过普通高考(含艺术类、体育类、提前批次)、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职业教育单独招生等方式,被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层次录取的子女新生。
2.全国级、省级在档困难职工家庭中2026年通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被全日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的家庭子女新生。
3.全国级、省级在档困难职工家庭中全日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层次在读学生。
(二)未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新录取学生)
2026年通过国家统一高考,被国家统招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不含出国留学生及军校生)。其家庭实际生活较为困难,且未纳入全国级、省级困难职工档案管理体系。
二、活动时间
7月下旬开始,9月底结束。
三、申请程序
(一)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
申报对象必须符合全国或省级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先建档再申报。符合助学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提交附件1及其相关材料(材料要求参照未建档困难职工家庭佐证材料准备),经所在二级分会初审并公示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 8月1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工会。
(二)未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申请
1.职工申请:由职工本人填写《2026 年度省教科文卫体工会“金秋助学”对象申报表》(附件)。
2.佐证材料:申请人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职工及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高考准考证复印件、高考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户口簿复印件(体现家庭成员关系)
近半年职工及家庭成员月收入证明
因学致困支出佐证材料:子女上学产生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凭证,需扣除政府或社会资助后个人实际承担的支出凭证;
其他致困支出佐证材料(因病、因残、因意外等):因病致困,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近半年医药费单据(包含医保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以外的自费部分);因残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其他原因致困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
3.初审:由所在二级分会进行初审,重点核实困难情况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会议研究与公示:初审通过后,校工会召开会议研究,对拟资助名单公示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四、活动要求
1.各分会要认真开展助学对象调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困难职工家庭困难情况。
2.申报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请于8月15日前报校工会。
联系人:王恒
联系电话:029-33720607
电子邮箱:172007660@qq.com
附件:
1.2026年度省教科文卫体工会“金秋助学”对象申报表
2.2026年省教科文卫体工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情况汇总表
校工会
2026年7月22日
附件1
2026年省教科文卫体工会“金秋助学”对象申报表
上报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职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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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户主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家庭月均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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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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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子女 姓 名 |
| 性别 |
| 所考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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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成员 | 姓 名 | 关系 | 年龄 | 单位(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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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困原因 | (至多勾选3项) □本人大病 □供养亲属大病 □意外灾害 □残 疾 □下岗失业 □收入低 □自然灾害 □重大事故 □子女上学 □其 他 | 致困原因简述:
申请人签名: |
单位工会意见 | 签字 (盖章): | 产业工会意见 | 签字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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