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08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6年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

工会各分会:

为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缓解教职工因患病治疗承受的经济负担,校工会决定继续为教职工办理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简介

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创办的一项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公益性的保障服务,其主要内容是针对职工因住院医疗、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增加和收入减少而开展的互助互济活动,帮助职工提高防风险能力,缓解经济负担。

二、互助保障名称及理赔待遇

(一)互助保障名称: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意外

(二)理赔待遇:

1.住院:首次参加,观察期30天(含)

(1)会员因病或因意外住院治疗,或者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的10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

(2)因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或门诊慢性病治疗的,并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机构批准纳入住院医疗结算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的100% 领取门诊特病互助金。

(3)根据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中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的相关规定,对于超过当地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在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范围之内,会员可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规定的职工自付部分医疗费的100%领取互助金。

(4)各项补充报销互助金总额最多不超过10万元。

2.意外:无观察期

(1)因意外致残时,按照伤残程度最高3万元的比例赔付。

(2)因意外导致身故时,一次性领取3万元赔付。

(3)同一保障期内,多次发生意外事故,赔付款累计不超过3万元。

三、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费用、交费方式和保障期

互助保障名称

费用

适用人员

缴费方式

工会经费补助

个人自费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意外

145元

缴纳医保的在职职工

145元

0元

本年度保障期

2026年11月4日-2027年11月3日

说明:本次工会经费补助对象为在职工会会员,即在编在岗教职工和校聘人事代理人员。

四、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9日—10月14日

五、报名办法

以分会为单位报名,各分会于10月14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报至校工会,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由校工会汇总后,统一到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陕西办事处办理。

联系人:王恒

联系电话:029-33720607

电子邮箱:172007660@qq.com

附件:2026年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报名表


                                            校 工 会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