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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职责
发布时间:2013-07-01   点击数:

1.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和修订业务范围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本单位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种竞赛、评比活动。

3.负责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临时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负责工代会、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4.负责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

5.负责监督院务公开工作。

6.负责基层工会的业务指导工作。

7.负责工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参与监督学院有关分配、住房、福利等工作。

8.指导并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活跃教职工业余生活。

9.负责承办全院教职工的福利工作。

10.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文书档案工作。

11.管理并合理使用工会经费,接受每年一次审计。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