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困难职工会员关爱助济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8   点击数:


各分工会:

为了落实陕西省教育工会中互陕字【2017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持续稳步发展,把总会和省总关心帮助困难职工群体的精神落到实处和具体行动中,切实体现互助保障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宗旨。经职工互助保障陕西省管委会同意,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关爱助济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济对象

1.20171-5月互助保障已赔付的患有重大疾病且医疗费用花费较高的互助会会员。

2.长期患病且经济困难的互助会会员。(注:互助会会员为我校20151231日前在岗在编女教职工)

二、职工关爱基金标准及发放方式

1.每名助济对象享受500元关爱基金。

2.关爱基金发放至助济对象本人长安银行卡账户中,没有长安银行卡者需提供本人常用银行卡卡号正面复印件及开户行详细信息。

三、工作要求

1.各分会要严格按照助济对象要求确定上报关爱助济对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职工关爱活动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会员本人的患病诊断证明、住院病案首页、全套病历;

2)会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要求必须原版复印,个人信息、底纹、边框、头像清晰可见(无覆盖、无遮挡、无涂抹等),并且正反两面复印。同时将会员姓名、联系方式、单位通信地址、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依次写在复印件下方空白处。

3.请各分会于523日下午17:00前将关爱基金申领人员名单及相关各项资料复印件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话:029-33720607

联系人:吴欣娟

附件1:互助保障“困难职工关爱助济活动”申请表

(注:表格中会员证号即会员本人身份证号)

咸阳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518

申请表